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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清单序号2、市清单序号36)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  时间:2017-12-04

  根据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清单序号2、市清单序号3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有的地方环境问题突出,但党委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至2015年,XX等市党委常委会鲜有环境保护议题,XX市委常委会3年间从未研究过环境保护议题。

  二、整改目标

  强化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坚持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2.市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持续开展“绿满黄冈”行动,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大力推进“五化”协同发展,厚植我市生态优势。

  2.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副组长的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领导小组,“雷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环保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开展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和“雷霆行动”升级版。

  4.2016年市委常委会6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新一届市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市环保局召开,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雷霆行动”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市委专题就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

  2.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时按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0日,共7天)向市委办公室(0713-8668020)反映。

  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 吕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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